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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对盈江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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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州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盈江县开展了《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州人大常会委员、副主任李有升同志、州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排桂红、州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线加强、州教育局副局长陈留英等一行6人深入新城乡幼儿园、县幼儿园,阳光幼儿园进行实地调查,并于下午三点召集教育局、财政局、发给局、编办、人社局、卫生局、住建局、公安局等13个责任单位负责人在县人民政府召开了检查意见建议反馈会。

会上,董腊苗副县长对盈江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结合情况汇报,检查组对盈江县近年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李有升副主任从四个方面给予了肯定:一是宣传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扎实,学前教育入园率、入班率都有所提高;二是加大投入,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完善;三是抓点带面,树标杆,促扩张,逐步向程序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四是督促检查周密到位。并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提高学前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把学前教育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来抓,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为原则,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二是依法加强管理,落实保障制度。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预算,建立学前教育基金,设立专项资金。三是狠抓三支队伍建设和安全工作。抓好园长、幼儿教师和教研员的培训、培养工作。在饮食、生活等方面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全面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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