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2015年度报刊杂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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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2015年报刊杂志征订工作即将开始,经研究,现将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日期
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25日,10月25日后不再办理统一征订。
二、征订办法
1、 请各单位和个人按照2015年报刊目录(报刊目录在学校收发室),详细填写刊名、代码、订阅期限、金额等内容,由部门统计上报。单位订阅、教职工和学生个人订阅需分开造表,在10月25日前交学校收发室(致远楼106室)、
2、 根据学校要求,各部门和个人订阅经费分别按照以下办法支付:
(1) 机关各职能部门的订阅报刊费用由各部门办公经费列支,不再报批,订阅标准原则上为每处室600元,科室300元。
(2) 各教学单位订阅费用从本单位其它教学业务费列支。
(3) 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及研究所的订阅报刊费用在其业务经费及科研经费中扣除。
(4) 教职工和学生个人订阅费用由本人支付。具体办法是:部门造表先交学校收发室核对,再由各部门收齐订阅量后统一到学校收发室交费。
三、其他事项
1、凡需要由学校收发室统一分发的报刊,均由学校收发室统一订阅。
2、各部门订阅的报刊中,必须保证订阅两份以上大报(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云南日报》、《参考消息》、《经济日报》、《求是》、《新华每日电讯》)。
3、请各单位严格把关,禁止公款私订。
联系电话:65113304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联系电话:65113304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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