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溪镇成立安全督导组对全镇校园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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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溪镇成立安全督导组对全镇校园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2014年10月29日,虹溪镇为认真贯彻落实《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通知》(弥政办发【2014】138号文件)精神,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成立了由中心学校、派出所、综治办、安检办、食药监所组成的校园安全督察领导小组,分管教育的副镇长白金莲任组长,中心学校校长陈李彬任副组长,对全镇所有学校进行一次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
督导组每到一所学校都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通知》(弥政办发【2014】138号文件)的督查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没有按(弥政办发【2014】138号文件)精神落实的学校,由中心学校、派出所、综治办、安检办、食药监所五家联合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提高全镇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规范各学校的安全管理,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镇师生创设了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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