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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弥勒市竹园明德小学和新哨小学进行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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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弥勒市竹园明德小学和新哨小学进行

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

   

    2014年10月13日至18日,以州政府督学、建水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杨伟明为组长的一行五人的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专家组对弥勒市申报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竹园明德小学和新哨小学进行现代教育学校得到评估。

    评估组对照《云南省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云南省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各项指标,从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过程、教育质量等4条A级指标,14条B级指标,40条C级指标和146项要素逐一评价,通过听、看、查、访、议、评、座谈、问卷等形式,采取分组、分项检查与检查组合议、合评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围绕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过程、教育质量等方面查阅了各类资料,参观了校容校貌,察看了现代教育技术与实验仪器设备以及食堂、学生宿舍等设施。随堂听课28节,覆盖7门学科。召开了教师座谈会、家长、学生座谈会。分别对教师、家长和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个别访问了部分教师和学生,观看了学生的课间操和课外活动。最后,督导评估组按照评估标准,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原则,进行了认真合议,形成了督导评估意见。经过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组一致认为弥勒市新哨小学和弥勒市竹园明德小学基本达到州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评估标准,同意向红河州人民教育督导室推荐认定为“红河州现代教育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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