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听取师生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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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保留一个时期,作为整改落实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和督促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后续工作。
鉴于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发生变动,经党委研究,党委副书记桂正华任办公室主任,王凡、林浩、徐宝春、张金甫任办公室副主任。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听取全校师生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姗姗 电话:0871-65113321
电子信箱:yncjdxzzb@163.com
地址:学校党委组织部(致远楼60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