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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总结 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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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院始终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引领学校建设发展,并贯穿于学校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升本以来,我校党政领导班子共谋发展,各部门齐抓共管,全校师生齐心协力,学校连续获得“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9年1月成为云南省第一家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的高校。2011年6月,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第一轮复查。

12月8日,我校圆满完成了“全国文明单位”第二轮复查工作。为迎接复查,文明办提前一年时间做了认真准备,先后完成了的台账材料、申报材料、自评报告,拍摄制作了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纪录片《文明的足迹》,全面展示学校近三年文明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我校文明创建成果,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认真总结近三年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及时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2014年12月19日,学校文明办召开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会。

楚雄州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刘凯,州文明办副主任尹睿及楚雄州文明办工作人员,应邀参加了总结会。校党委副书记、校文明委主任李德勇主持会议。

州文明办一行充分肯定了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为学校历任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全体师生齐心协力,在文明创建过程中,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打造道德讲堂示范点,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文明创建活动,有效推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在楚雄州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了表率。同时,还对我校如何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明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做了具体指导。

李德勇副书记在会议总结时,强调下一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就是要在巩固和深化上下功夫,并用八个字明确了工作目标:一是拓展。进一步拓展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二是深化。进一步提升和丰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内涵;三是固化。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一如既往地常态化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四是放大。进一步总结提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与地方相关单位分享我校创建成果,勇当文明创建示范者,文明风尚传播者。

撰稿:邵建葵

编辑:陈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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