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两名师入选云南省首批“云岭教学名师”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去年6月印发的《云南省“云岭教学名师(高等教育领域)”培养及认定办法》规定,自2014—2020年,全省培养、认定100名高等教育领域拥有先进的现代教育思想,具备坚实深厚的学术素养和卓越的创新能力,形成成熟且独具特色的教学艺术风格,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获得公认的突出成绩,成为国内具有较高水平、引领全省高校教学改革的教学名师,带动全省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认定工作分别于2014年、2016年、2018年分三次开展,第一次认定40名,第二、第三次分别认定30名。
“云岭教学名师”培养工程,是云南省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文件确定的“大力培养社会事业人才”的首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从2014年开始,每年遴选一批教学和科研水平居全国前列的优秀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力争到2020年,培养造就300名各级各类教学名师(其中基础教育领域150名,中等职业教育领域50名,高等教育领域100名)。
“云岭教学名师(高等教育领域)”培养人选从省教育厅评估、认定的300余名“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中遴选。遴选按照个人自愿申报,学校审核和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入选名单公示,省人才办审批的程序进行。要求是经由省教育厅通过考评、公示、认定,被授予“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的云南省高校在职在岗教师。
“云岭教学名师”培养期为3年,培养实行分级管理、定期考核、动态调整。培养方式包括实行任务驱动式培养,实施研、训、实践一体化,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产出成果引领教学改革。培养期满且终期考评结果为“合格”者,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予以认定并授予“云岭教学名师”称号,享受“云岭教学名师”待遇。
【撰稿: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