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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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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 1月27日下午,我校在办公楼D区三楼报告厅召开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会议。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副部长彭义敏到会议现场指导工作。学校领导、近2年退休校级老领导、中层干部、民主党派昆明学院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校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代表,教职工代表等180余人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党委书记陈世波报告学校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与会同志对学校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2014年度新提拔和平职级调整任职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陈世波书记在报告中回顾总结了学校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陈书记强调,2014年,校党委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文件,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调整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一年来,我校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平稳,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学校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了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陈书记指出,我们的干部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方面。下一步,学校党委将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不足,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和贯彻中央和省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四项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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