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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4所学校德育工作成效显著获省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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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关于命名云南省德育 校园文化建设 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和示范学校的通知》,命名表彰一批在德育工作有创新、有成效,在全省范围内有良好影响,得到普遍认可,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学校。我市共有11所学校获命名表彰。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和引领辐射作用,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2014年12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先进示范学校评选。评选条件包括:办学基本条件较好,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较强,办学行为规范,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成效明显,师德良好,办学质量较好,2012年以来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规办学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情况。把德育、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区域或学校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和“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德育或校园文化建设或心理健康教育有机会、有目标、有内容、有措施、有落实、有保障、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新提升能力,在全省或州、市范围内有良好影响,得到普遍认可,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我市有4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省德育示范学校,分别是:昆明市第二中学、昆明市金殿中学、昆明高新一小、五华区红旗小学。全省共有35所学校被命名。

我市有4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省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分别是昆明市第三中学、五华区瑞和实验学校、官渡区小哨中学、五华区武成小学。全省共有30所学校被命名。

昆明市第一中学、昆明市第八中学、盘龙区北京路小学等3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全省共有22所学校获得命名。

(市教育局德育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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