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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教育改革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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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3日,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红塔区学区建设、园区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山区学前教育模式等教育改革成效和经验成为此次现场会参观交流的重点。

当天上午,在市委书记罗应光,市委副书记、市长饶南湖,副市长杨洋、副市长左广等领导陪同下,高峰副省长一行,省教厅厅长何金平、副厅长邹平、副厅长王建颖和相关处室领导,省发改、财政、民政、人社、住建、残联等省直部门有关领导,以及来自全省各州(市)分管教育副州(市)长、教育局局长100余人参观了玉溪四中、玉溪一小、研和中小,听取了红塔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汇报以及园区建设、山区“大组独办 小组联办”等办园模式创新方面经验介绍,充分展示了红塔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效。

通过多年的积淀了努力,红塔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显成效,做到了高起点定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双线责任制,强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保障责任。高水准投入,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机制,在财政预算、执行上优先教育,全区教师工资、学校办公经费、教育建设项目及设备配置经费全部由区财政承担,力求让每一所学校都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高标准建设,大力实施校点布局调整、2013-2015年美丽100校园暨校安工程建设项目326个,总投资5.58亿元、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投入6548.6万元为全区97所学校和机关新增多媒体教室715套,添置教师用计算机684台,学生用计算机3930台,完善校园网98个,新增、扩建监控点1857各,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衡。高质量服务,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子女、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推行山区民族学生照顾、跨村就读学生路费补助、寄宿制生活补助等政策,全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的机会均等。2014-2015学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56222人,其中随迁子女子8488人,在公办学校就读7133人,占84%,在民办学校就读1355人,占16%。高素质建设,通过名师队伍建设,名校长、骨干教师交流,山区教师交通生活补助、绩效倾斜及乡镇岗位补贴等机制,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师资力量均衡。我们启动“9595”名师工程,全区现有国家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2人,省级14人,市级63人,区级514人。建立“名师工作室”7个。截止2014年9月,全区共招聘教师815人。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新教师732人,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708人,占义务教育学校新教师人数的97%,有效解决了山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师数量不足、教育水平不高等问题。从2009年起,对山区中小学教职工给予每人每月160元的绩效工资倾斜,从2012年起,由区财政每人每月再给予交通、生活补贴100元;2014年,对坝区山区教职工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乡镇岗位补贴。高品位提升,通过课程与素质评价改革、社团活动、学区建设等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的质量均衡。2007年下发《关于在红塔区各小学开展社团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学校制定“三生教育”社团活动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时间、场地、内容、学生、指导教师“五落实”。经过六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全区各小学的社团活动涵盖体育、艺术、科技、文学等四大门类50多个活动项目,学生在各种社团活动中学到知识、懂得合作、提高技能、各有特长,逐步形成了“天天有活动,人人有特长,校校有特色”的局面,破解了多年来困扰学校的素质教育难题,创出了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路子。2011年,制定了《红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学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以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为核心,将全区中小学分为八大学区,实施“人才交流、资源共享、教研联片、名校带动、共同发展”工程,有效推动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经过多年努力,红塔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实施,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实现了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继2014年初,红塔区被评为全省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县(区)后,在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省级督导评估中,红塔区71所小学、15所初中全部达到7项及以上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达标率100%。红塔区小学差异系数综合平均值为0.58,小于基本均衡标准值0.65,达到基本均衡评估标准;初中差异系数综合平均值为0.3,小于基本均衡标准值0.55,达到基本均衡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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