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第二期三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古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构建古城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全区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推动公、民办学前教育协调、持续、稳步发展,现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机会的意见》,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幼儿园数从2010年的22所发展到现在的3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从4所增加到9所,民办幼儿园从18所增加到24所;在园幼儿从6,168人到7,744人;其中公办在园幼儿2,112人,民办在园幼儿5,632人;全区学前一年幼儿入园(入校)率为100%,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入校)率为91.5%,幼儿园教职工总数832人,其中公办幼儿园教职工160人,民办幼儿园教职工672人;专任教师488人,其中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125人,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363 人;公、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为100 %。
(二)一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
农村中心园建设情况。2011年,投资67.71万元,完成了原大东完小校舍改造项目,建成大东乡公办示范性中心幼儿园;投资57.22万元,完成了原金安小学校舍改造项目,建成金安乡公办示范性幼儿园。投资130万元,完成了建筑面积为463.65平方米的金江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建成了金江中心幼儿园。2011年,投资395.97万元,完成了建筑面积为1,620平方米的金山漾西幼儿园建设项目,建成了漾西幼儿园。
(三)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通过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古城区的学前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也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政府投入不足,无法完全满足农村幼儿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二是办园条件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三是幼儿园数量偏少,不能为广大农村适龄幼儿提供“就近方便”的入园需求;四是农村幼儿教师待遇较低,专业素质还较差。
二、主要目标
为进一步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我们要在未来三年努力推动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布局,改善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全面提高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村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办园形式多样、结构布局合理、管理体制完善、师资队伍优化、保教质量优良的具有古城区特色的学前教育体系。
(一)改建8所幼儿园
在2015年至2017年,我区拟将利用校园资源整合后的富余校舍改建成8所学前教育机构。
---- 2015年,新建七河中心幼儿园,预计招收8个教学班,240名幼儿,教职工30人。
---- 2015年,新建金山中心幼儿园,预计招收8个教学班,240名幼儿,教职工30人。
----2015年,新建七河五峰幼儿园,预计招收4个教学班,120名幼儿,教职工15人
----2016年,对七河完小附属幼儿园进行改扩建,建成七河幼儿园,预计招收4个教学班,120名幼儿,教职工15人。
----2016,对束河荣华小学进行改扩建,建成束河中心幼儿园,预计招收3个教学班,90名幼儿,教职工11人。
----2016年,对束河中海小学进行改扩建,建成中海幼儿园,预计招收3个教学班,90名幼儿,教职工11人。
----2017年,利用原金安完小校舍改建为金安中心幼儿园,预计招收3个教学班,90名幼儿,教职工11人。
----2017年,对金山良美完小富余校舍进行改扩建,建成良美幼儿园,预计招收3个教学班,90名幼儿,教职工11人。
以上8所幼儿园改建校舍总面积为10,200平方米,需投入资金2,300万元。
(二)新建2所幼儿园
根据古城区经济发展程度及人口分布情况,2015年至2017年村新建2所幼儿园。
----2016年,新建文化幼儿园,预计招收6个教学班,180名幼儿,教职工23人。
----2017年,新建新团幼儿园,预计招收6个教学班,180名幼儿,教职工23人。
以上新建2所幼儿园校舍总面积为5,430平方米,预计需要投入资金1,300万元。
在未来几年,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地人口规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将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方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将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价格、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二)加大办园投入,确保学前教育稳步发展
建立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拓展优质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充分调动村社和社会各界举办学前教育的积极性,多渠道筹资,发展学前教育。逐步完善区、乡(街道)、村(居委会)学前教育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素质
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按照核定的编制标准,通过从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中招考、从小学富余教师中调剂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使其能够满足保育教育需要。对新补充的幼儿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对调整到幼儿园的小学教师进行岗前培训,避免未经过培训的小学教师直接流入幼儿园。制定幼儿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根据幼儿教师的职业特点,对幼儿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培训。完善幼儿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在职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幼儿园保健医生、保育员、炊事员的专业培训。
(四)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保障幼儿教师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评优表彰、进修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由财政部门按时足额发放。出台相关政策,在全区实行民办幼儿教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明确规定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幼儿园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推进幼儿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依法办理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提高民办幼儿教师待遇。要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对长期在贫困山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
(五)强化行政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要办好方向端正、管理严格、教育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公办幼儿园,使其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继续开展公办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农村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促进乡、街道中心幼儿园办园整体水平提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坚持 “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让民办学前教育持续、稳步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要进一步实行对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制度,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学理念进行科学引导,强化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登记,做到责权统一,保障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的发展。开展民办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创建一批优质民办幼儿园。
要加强常规管理。配齐配足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加强对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强对幼儿园常规管理检查和督导,促进幼儿园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规范保育教育工作秩序。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幼儿园禁止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各种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竞赛评比活动,禁止违规举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特长班。
要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强化幼儿园房屋、活动场所、设施设备、饮食卫生、交通工具等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检查,杜绝和减少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学前教育。继续发展乡办中心幼儿园,并逐步加大标准化建设力度,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富裕师资等资源,发展村办幼儿园、幼教点和其他形式非正规早期教育,形成覆盖乡、村的学前教育网络。创造更多条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入园。
要改善农村幼儿园基本条件。农村幼儿园要有合格的教师、有基本够用的园舍、有适合幼儿的桌椅、有必要的玩教具和室外体育设施,有清洁的饮用水和安全、卫生的厕所,无危房。提倡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废旧材料自制教学设施和玩教具,以减少办园成本。农村办园应本着安全、实用、够用、节俭的原则,切忌盲目修建规模过大、设施超标的豪华幼儿园,杜绝浪费和加重家长负担。
(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要积极开展以区域内示范性幼儿园为龙头,各类幼儿园普遍参与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促进幼儿园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育主管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科学确立改革的内容和目标,探索改革项目、研究课题的运作模式,指导幼儿园参与改革,探索富有本地特色、具有实际意义的教育教学改革之路。
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开展幼儿园教学内容、方式、手段的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引导幼儿园树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注重活动的过程,注重儿童的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的科学教育理念,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促进其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加强教育教学研究。要健全教育教学研究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幼儿园开展儿童身体发育、心理成长、智力增长的规律和保育教育模式的研究。推动幼儿园开展以园为本的教研,推进园内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在日常保教工作中,积极尝试保教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