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重申“八个严禁”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我校重申“八个严禁”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近日,学校纪委下发《关于2015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教育部的部署,重申“八个严禁”纪律规定要求,强化对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违反高校教师行为“六条禁令”等的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营造干净纯洁的教育教学环境。
“八个严禁”为: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反高校教师师德建设“七条红线”和教师行为“六条禁令”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娱乐场所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不健康活动;严禁违反学校值班加班有关规定擅自脱岗、离岗。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始终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纪律放在突出位置,把纪律挺起来、规矩严起来,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教育在先、抓早抓小,坚决制止节日节点期间顶风违纪行为,确保执行纪律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样。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要保持高度警醒,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抵制不良风气,自觉做到敬畏纪律,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维护好党员干部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通知强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走访、随机抽查、提醒督促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处,决不姑息,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