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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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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上午,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校党委书记吴松主持会议,纪委书记王映平作了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主题发言。校领导,党委委员,党委部门负责人,校团委及工会负责人,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参加了学习会议。 会上,纪委书记王映平对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与《纪律处分条例》作了主题发言。他说,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修订的基本原则,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的规范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学习,强化规矩意识,严肃政治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刘惠民校长在发言中强调,学习掌握《准则》和《条例》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委副书记刘沧山、李永和,副校长郑毅、刘正华、胥辉、郎南军,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交流了学习心得和体会。 党委书记吴松在会议总结时说,听了大家的发言收获很大、体会颇多,受到了启发、得到了提高。他强调指出,学习就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上来,做到五个结合,紧密结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与“忠诚、干净、担当”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习总书记对云南的“三个定位”,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修身齐家。要把《准则》和《条例》牢记于心,付之于行,学以致用。 吴书记勉励大家,严以修身重在修心、严以律己重在修性、严以用权重在修行,要做到不为权所迷、不为钱所贪、不为名所累、不为色所诱、不为情所困。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境界,树正气、除邪气、养大气,面对诱惑要从不敢、不想变为不愿。学无止境,要持之以恒的学习,要把今天的会议当做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新起点。(文/图:林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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