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刊发我校胡兴东教授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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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我校胡兴东教授的《宋代立法通考》一文被《光明日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栏目刊发。该文是胡兴东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宋代立法通考》成果的精华介绍。2015年,胡兴东的《宋代立法通考》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立项,经过一年详细、深入的修改,2016年按时结项。目前成果超过70万字,对宋朝国家层次上的立法成果进行全面的、详实的考察,成为近年对宋朝法律史,特别是立法史研究的重要成果。最终结项成果将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该文对宋朝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作用进行总结,认为宋朝法制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具有三个方面作用:第一,中华法系发展史中律令法的辉煌时期。第二,承上启下:律令体系的终结与律例体系的源头。第三,理解帝制时期国家治理特征的重要阶段。在国家治理上实现“有法可依”,实现国家对官吏和百姓的全面管控。
胡兴东主持完成两项国家社科项目,成果都获得较好的评价。他主持的青年项目“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构:以法律社会学为视角”(07CFX036)阶段性成果曾在法学类权威期《中国法学》上发表论文。
社会科学处 供稿
(编辑:马竞欧)
新闻链接:
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7-06/21/nw.D110000gmrb_20170621_1-11.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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