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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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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学校第三巡察组将对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第三巡察组定于2021年3月31日至4月30日对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3月31日至4月12日组织巡察准备工作,4月13日正式进驻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省属高校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中共云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要求和学校党委的安排,突出政治巡察要求,主要对离退休工作处党委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党的领导方面。重点发现政治引领不力,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以及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到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处理不当,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给党的教育事业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团结、领导、动员、教育群众能力不足,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二)党的建设方面。重点发现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党的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领导班子不团结;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不遵守党内、行政议事规则,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的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不正确,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重点发现主体责任不落实,领导班子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不到位;执行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不严格,违反“四不一末”有关规定;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三转”不落实,越位、缺位、错位,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不力,监督执纪宽松软,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问题。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重点发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违反六项纪律、“六个严禁”,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损害群众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侵害师生利益胡作为,以及作风不民主、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行为不守纪等问题。

同时,结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对以下问题进行了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解决:

(一)对被巡察单位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学术委员会、教(工)代会等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

(二)对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师德师风建设、职称评审、人员聘任、绩效分配、招生录取、学生资助、科研项目、财务管理、招标采购、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校园安全等重要工作情况;

(四)利用教育教学和师生管理、干部人事和资金资产资源分配等权力谋私的问题。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主要采用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受理职工来电来信来访、抽查调阅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的工作,不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问题。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开设巡察工作意见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受理举报和反映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至4月27日。

联系电话:0871-65214804

电子邮箱:xcgzz2021@126.com  

巡察意见箱:职工活动中心(南院游泳馆二楼)、离退休处(松鹤楼一楼)

为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71-65024265(学校党委巡察办)

特此公告


中共云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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