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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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各党总支:
因学院部分处(室)、系部进行调整,根据《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印章管理制度》,结合云经外院〔2013〕34号文件和云经外院〔2013〕38号文件精神,原处(室)、系部印章作废,自2013年8月21日开始启用新印章。
一、启用印章
1、中国共产党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教工总支部委员会;
2、中国共产党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总支部委员会;
3、中国共产党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工程系总支部委员会;
4、中国共产党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机电系总支部委员会;
5、中国共产党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人文系总支部委员会;
6、中国共产党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及中专部总支部委员会;
7、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工程系;
8、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机电系;
9、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
10、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基础教学部;
11、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后勤保卫处。
二、作废印章
1、中国共产党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教工总支委员会;
2、中国共产党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工程与机电系总支委员会;
3、中国共产党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总支委员会;
4、中国共产党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人文系总支委员会;
5、中国共产党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中专成教部总支委员会;
6、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总务处;
7、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保卫处;
8、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工程与机电系。
中共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委员会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