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第三批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根据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主要包括各教学单位、研究机构。
二、申报条件
凡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承担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相应的基础条件、整体实力和研究优势。
2.具有承担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相应学科的首席专家团和专家队伍。其中,非本单位专家人数应占三分之一。首席专家召集人必须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社会影响,并是该学科带头人。
3.拥有承担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一批相关近期研究成果(时限在5年以内)。
4.多年来在完成国家和省级社科研究项目中具有良好的学术信誉。
5.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并能够在创新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中起明显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评审和设立原则
动员各学院积极申报,学校根据申报的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推荐。
四、申报评审程序
1.各单位按照要求按时报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优势等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单位;
3.组织专家对推荐单位进行校内答辩。
五、申报要求
1.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并于10月28日前报送科研处;
2.报送材料包括《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8份,电子文档1份;
3.有关申报的通知、管理办法、评估办法请登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www.ynpopss.gov.cn)或校园网、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202.203.194.6)查阅下载;
4.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8日;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5023667;联系地址:博远楼417室。
科 研 处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
1.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开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
3.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4.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办法(试行);
5.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