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云南省高等学校东南亚南亚语种优秀学生留学支持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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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东南亚南亚语种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高[2013]6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云南省东南亚南亚语种人才培养工作,特设立“云南省高等学校东南亚南亚语种优秀学生留学支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越南语专业本科在读学生
二、留学期限
1学年
三、资助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享受本项目资助的学生,学校将不再推荐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生的选派对象。
四、资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万元
五、选拔及考核办法
(一)我校在限额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遴选推荐、公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低收入家庭学生。
(二)省教育厅将对申请人进行选拔考核,最终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六、派出与管理
申请获批的学生,由学校在申请当年派出,届时无故未能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并收回资助经费。
享受本项目资助的学生在留学结束后须填写《云南省高等学校东南亚南亚语种优秀学生留学生支持项目考核表》(见附件1),报东盟学院备案。
七、申请办法
请有意申请的学生于2013年10月10日前,将《云南省高等学校东南亚南亚语种优秀学生留学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东盟学院。
联系人: 东盟学院 张建生(0871-65110323)
国际合作交流处 李红敏(0871—65192551)
电子邮箱:383398685@qq.com
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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