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部分机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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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来的学校部分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学校按“立查立改”的精神,及时作出调整部分机构的安排。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反复征求意见,对部分机构进行调整。
调整的机构中,增设了机关党委、党总支,成立发展规划处、后勤保障管理处、基建修缮处、研究生院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审计处分设为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和审计处;招生就业处、校友工作联络处分开设置;教育学院、预科教育学院分开设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莲华校区办公室合并为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更名外国留学生院、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合署,三块牌子一套人员。
学校还进一步明确或调整了部分机构的级别,并对调整后的有关机构职能职责,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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