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联、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宣传统战部、省国资委党建工作处: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亿万中华儿女的不懈追求,在这伟大历史进程中每天必将孕育发生着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记录和讴歌这些故事既是时代的召唤、人民的期待,也是文艺创作者施展才华、探寻艺术高峰的契机和舞台。为更好地阐释、宣传、弘扬中国梦,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定于
一、活动宗旨
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征集推介一批多种形式的优秀文艺作品,充分发挥“讲好故事事半功倍”的优势,通过艺术的形式挖掘和讲述富有浓郁时代特色、生活气息的鲜活故事,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把人们寻梦的理想讲述出来,把人们追梦的历程展示出来,激发广大人民的奋斗热情,坚定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信心,汇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二、活动名称
本次征集推介活动是全国性活动与全省性活动的统一,云南活动是配合参与全国性活动,是全国性活动的组成部分,又是一次相对独立、整体推出的活动。
全国活动名称:“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
云南活动名称:“中国梦·云南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
三、组织机构
全国征集推介活动由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联合举办;组成专门评审组进行评选,吸收专家和普通观众参加。
云南征集推介活动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联、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省委宣传部文艺处、云南网具体承办;组成专门评审组进行评选,吸收专家和普通观众参加。
四、征集时间
2013年12月——
五、征集对象
全国活动征集对象:全国各地及港澳台和全球华人华侨。
云南活动征集对象:云南范围专业文艺工作者和业余文艺爱好者均可参加。
六、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题材内容不限,形式分为文字、音频、视频三类文艺作品。
1、文字类:纪实文学、文学故事、散文,要求在5000字以内。
2、音频类:歌曲,作品格式为MP3、WMA格式,时长7分钟以内,数据文件
3、视频类:微电影、动漫、相声、综艺视频等,视频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RMVB格式,时长20分钟以内,数据文件
4、音视频类作品录制拍摄设备不限;语言采用中文、普通话、方言均可;提倡作品配以中文简体字幕。
七、作品要求
1、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要围绕“中国梦”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这一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描绘中国奇迹,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征集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更好地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2、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版权。
3、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做到耐读、耐看、耐听,避免概念化、说教式。
八、申报途径和要求
1、我省有关单位及个人申报作品,必须同时经过以下两种途径报送:
(1)参加全国征集推介活动
可以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任意一家网站上传作品,也可通过实物邮寄方式进行投稿。三家网站只上传或投稿一家,不重复投稿。
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链接地址分别如下:
http://cpc.people.com.cn/GB/67481/372573/index.html
http://www.gmw.cn/content/node_48212.htm
http://www.xinhuanet.com/forum/zt2013/zggszj/index.htm
我省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作品参报全国征集推介活动要注明“云南报送”字样。
(2)参加云南征集推介活动
参报全国征集推介活动的作品,同时申报参加云南征集推介活动。可以通过云南网网站上传,也可通过实物(制作成光盘)以邮寄方式投稿。
云南网活动网页(网址):
http://special.yunnan.cn/feature10/node_50642.htm)
实物邮寄方式:收信人:云南网编辑部;地址:昆明市新闻337号;邮编:65003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梦·云南故事参赛作品”字样。
询问电话:0871—64156165(云南网)、63992019(省委宣传部文艺处)
2、提交作品须同时写明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主办方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活动评选事宜。
3、参赛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版权声明。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作品创作时间为
九、时间安排
征集推荐活动时间为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分为征集初选、宣传终选、集中推介三个阶段。
1、征集初选阶段(2013年12月—
全国征集推介活动:在中央各主要新闻媒体刊登征集活动的消息;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显著位置设立征集活动的专栏,刊登活动启事。初选活动期间,由征集推介活动办公室负责收集参报作品;活动办公室制定相关评选办法,进行作品初选。
云南征集推介活动:在省内各主要新闻媒体刊登征集活动的消息;在云南网显著位置设立征集活动专栏,刊登活动相关事宜。初选活动期间,由云南网负责收集参报作品;云南征集推介活动办公室制定相关评选办法进行初选。
2、宣传终选阶段(2014年3月—4月)
全国征集推介活动:作品初选后向社会公示,听取各方意见。在各主要网站设置初选作品专栏,组织相关作品介绍、网上投票等。组织电台、电视台广泛播放及报刊媒体发表,并通过召开作品研讨会、发动各类文艺评论力量等方式,扩大作品影响。经过网络投票、群众评议及专家评审等共同评选后,确定各类优秀作品的重点推介名单。
云南征集推介活动:做法与上述全国性做法基本一致;云南参报作品入选全国重点推介名单的,直接进入云南重点推介名单范围。
3、集中推介阶段(2014年5月)
全国征集推介活动:优秀作品的集中推介在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线上继续进行作品网上展示,并推荐到其他网站进行广泛传播。线下推介可将优秀作品集中安排发表、播放等,扩大宣传声势和传播范围。同时,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社会发行。
云南征集推介活动:与上述全国做法一致。
十、入选重点推荐作品资助经费
1、全国征集推介活动:最终确定60部全国重点推荐作品,对入选作品分别给予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经费。其中,一等推荐作品10部,每部2万元;二等推荐作品20部,每部1万元;三等推荐作品30部,每部5000元。
2、云南征集推介活动:最终确定60部云南重点推荐作品,对入选作品分别给予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经费。其中,一等推荐作品10部,每部2万元;二等推荐作品20部,每部1万元;三等推荐作品30部,每部5000元。
十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充分调动所属文艺单位、文化公司、艺术院校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积极参与本次全国和全省专题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为云南赢得荣誉。各州市委宣传部负责所属地区的征集推介工作,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联及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宣传统战部、省国资委党建工作处分别负责所属系统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征集推介工作,云南日报报业集团要加强对云南网专项工作的指导并做好全省该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对在组织本次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委宣传部将在活动结束予以表彰。
2、突出重点,加强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参与单位和群众准确领会中国梦精神实质,紧紧围绕我省近年来涌现的一批体现中国道路、中国力量、中国精神的模范事迹,注重从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弘扬中国梦的感人故事,用艺术形式生动鲜活地再现出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整合资源,加强互动。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信息报、生活新报、云南老年报等报刊要组织专题征文活动,并与云南广播电视台、省作协、云南网等加强联系,实现文字、音频、视频的转化利用和综合使用。我省有关单位组织的同类征集评选作品,可以筛选报送参加本次征集推介活动。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时间安排,对本次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对全国和云南重点推介作品进行展映、展播和转载,扩大优秀文艺作品的社会影响。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