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云南省第二批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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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云南省纪委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二批云南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及第一批示范点考核情况的通报》(云纪通报[2013]10号),我校被确定为“云南省第二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全省共11所高校申报,我校为获此殊荣的两所高校之一。
近年来,我校按照《云南省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云南省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多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基础上,继承创新,全面、深入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促进广大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为人师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廉洁意识、法纪意识,诚信意识,培养健康的心理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做到以点带面,普遍推广,逐步深化,有力推进了干部廉洁管理、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从学的“三廉”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校园良好氛围。
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申报成功,是上级部门对我校师生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的充分肯定。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还需要更进一步努力。今后工作中,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部署,我们将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为我校教育持续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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