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一般项目及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4]4号),2014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一般项目及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根据文件要求,将我校申报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分类、资助额度及经费安排
(一)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9-1.1万元。
(二)研究生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
(三)本年度共安排我校一般项目经费30万元,研究生项目经费5.5万元。
二、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者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副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项目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3.在同等条件下,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4.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已列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和科学技术部等国家及部委资助、云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云南省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厅和科学技术厅等省级相关部门资助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
3.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题,或参与他人主持的项目累计达两项。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具有申报资格。
(三)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2.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并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本年度同时申报了教育厅一般项目、省教育规划项目及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若有两个及以上类别的项目通过评审,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给予立项资助
三、研究生项目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申请时须有导师的推荐意见。
(三)凡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题,或参与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累计达两项的,不具有申报资格。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申报时间:请各部门科研秘书于2014年3月28日上午12:00以前统一将本部门的《申请评审书》 一式4份及《2014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一般及研究生项目拟立项项目明细表》一份及电子版报科研处(科研处邮箱:kyc5023667@126.com)。
(二)一般项目
1.形式审查及名额分配:2014年3月28日-31日,学校科研处按有关要求对《申请评审书》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并根据各部门申报情况和资助经费总额对申报项目3项以上(包括3项)的部门分配名额(申报数3项以下的部门不分配名额,参加全校统一评审)。
2.评审时间:2014年4月1日---4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择”的原则,(1)有名额的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形式审查合格的本单位的项目进行评审,依据学校分配给的名额,遴选拟立项项目;于4月4日下午5:00前将遴选结果书面(加盖公章)报科研处。(2)科研处组织专家组对审查合格的其余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拟立项项目。(3)各单位和科研处组织遴选出的拟立项项目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
3.项目评审实施回避制度,专家组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4.有名额的单位在组织评审过程中,若出现违反有关规定或评审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等情况时,名额收回学校,由科研处组织评审。
(三)研究生项目
由研究生部组织申报及评审,据教育厅资助经费额度遴选拟立项项目11项。请于2014年4月4日上午12:00以前统一将《申请评审书》 一式4份及《研究生项目拟立项项目明细表》一份及电子版报科研处(科研处邮箱:kyc5023667@126.com)。
(四)《申请评审书》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五)联系地点:教研楼417室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65023667。
科研处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