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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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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通报表扬了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先进普法办、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昆明学院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国获此殊荣的高校仅6所,云南获得这项荣誉的单位19家。

        2011年以来,在学校党委、行政坚强有力地领导下,昆明学院统筹安排、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各部门分工协作,全校师生积极参与,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六五”普法安排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推进依法治校,为学校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师生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织领导坚强有力。二是不断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机制。三是有序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四是求真务实,成效显著。2011年、2014年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命名为“云南省文明学校”。2012年学校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学校被评为“云南省平安校园”,并两次被昆明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被省纪委命名为“第一批云南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在2010年和2012年全省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12年2月在省教育厅廉洁教育优秀案例征集评选中获廉洁教育优秀奖等荣誉称号。五是针对“六五”普法中期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学校采取措施,进一步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治校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的统筹与整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形成更加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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