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的通知
( 浏览:次
加入收藏
)
各系、各毕业班同学: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云教贷[2013]9号)和《云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贷[2013]15号)的要求,针对2014届毕业生中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在毕业离校前必须进行毕业确认。贷款学生没有进行毕业确认的,不能办理其他毕业离校手续。学生贷款、还款信息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学生毕业后务必按时还款。如有违约,将会影响学生本人的诚信记录,给自己以后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银行业务造成不便。“毕业确认”相关操作流程如下:
1、贷款学生本人需于2014年5月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点击“2.使用身份证登录”,选择“省份、市(区)、资助中心”,录入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忘记密码的同学,请联系当初办理贷款时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重置密码)。登录自己的贷款账户后,点击“个人信息变更”,修改、核实自己的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会自动返回账户页面,然后再点击“毕业确认申请”,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即可完成毕业确认申请的提交。
2、学生本人须持身份证于2014年6月17日前到学院学生处打印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签字、按手印,确认表一式两份,学生处和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3、学生毕业后请按银行的要求及时还款,在贷款未还清前信息有变更的及时进系统进行维护。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