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教育局督学责任区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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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推动教育督导制度的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随访督查、责任追究”的督导长效机制,督促和引导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通知,区教育局按照“强校引领、资源共享、捆绑交流、互动发展”的思路,将辖区内的学校按地域或学校类别划分成4个督学责任区,选用了24名区级督学,对全区83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今年起,责任督学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法,对挂牌学校的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通过挂牌督导,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